定住签证是指法务大臣针对外国人的特殊情况,认可其在日本居住后,所取得的签证。

定住签证没有特别的就劳限制,可自由劳动工作。跟永住有所不同,必须办理再留更新。

已在日本获得永驻或者持有配偶者再留的人士

想把父母子女等办理到海外日本的,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办理定住再留。

定住再留的时间一般分为1年期 3年期等

办理定住再留所需的材料以及审查的大概标准:

1.工作或者生活具有安定性,即有能力在日本进行正常生活的能力以及是否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抚养被抚养人等。

2.最基本的审查基础(根据提交者的情况不同而不同)

有关具体事宜以及收费标准还请来会社详细咨询